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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责

发布时间:2022-1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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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州信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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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、州委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

(一)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。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、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,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。

(二)负责向州委、州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、意见和问题,综合研判信访信息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相关建议。

(三)综合协调指导全州信访工作,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。督促检查州直各部门(单位)和各县(市)信访工作,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先进经验,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。

(四)负责处理州内外群众、境外人士、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、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,接待来访。

(五)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来州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,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。

(六)负责落实国家、省、州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,向各县(市)、各部门转办、交办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。

(七)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社情民意汇集分析,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,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,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。

(八)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,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,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,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,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。

(九)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,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。

(十)开展网上信访工作,探索互联网+信访新模式,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。

(十一)承担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、州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,督促落实有关事项。

(十二)承办州委、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责任编辑:州信访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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